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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析拳击记分规则之变--平局的“诱惑”!

3月12日,世界拳击强国意大利在本土与波兰拳击队进行的对抗赛中,以4胜3负3平的微弱优势获胜。东道主与波兰队以往的整体实力相比,这样的比分似乎并不能令人满意,特别是他们此次排出了以北京奥运会+91公斤级金牌得主卡马雷勒领衔的几乎全部精英阵容。那么,取得如此成绩的原因在哪里呢?

了解拳击或细心的人也许会发现,此次意大利与波兰拳击对抗赛竟出现了52公斤、75公斤和91公斤级3场平局,而以往奥运拳击比赛中是没有平局的,因此答案可能就在这里。

事实上,这是国际拳联决定对原有记分规则改革并于2011年开始实施后的第一场国际比赛,与以往实行的记分规则相比会出现什么变化,其效果如何,自然引起国际拳联及各协会的高度关注,特别是觊觎2012年伦敦奥运会男女13枚金牌的国家。

为此,我们不妨分析一下,看看这两者的区别和相近的地方。

已经实施多年的原记分规则是,每场比赛均有5名记分裁判,通过按动一个电子记分器上的两个键来给红蓝角两方拳手打分,但只有至少3名以上的裁判在瞬间同时按动同一侧得分键,才被视为该拳手有效得分而显示在电子记分屏上,否则,即使该拳手出拳的力度确实达到了规定要求并准确地击中了对手的有效部位,也将视为无效。

因此,从公平竞争的角度讲,这样的记分规则显然不能客观反映比赛结果,对拳手有失公允。不仅如此,由于这种记分规则本身存在较明显的不合理因素,因此在考察记分裁判是否公平执法的参数指标设计上,也存在很大漏洞,因此也不能完全客观反映出记分裁判的水平,在某种程度上迫使裁判为了逃避被“甩下”受到批评,而人为地进行打分和追分。

例如,如果一方拳手在整场比赛中确实按照规定10次击中对手有效得分部位,他应该得10分,但由于规则限制,这10次有效击中因记分裁判所处的角度不同,而没有得到3位裁判10次同时认定并瞬间按键,那么他可能就得不到10分。而某位裁判判断准确给该拳手打出10分,但没有得到其他至少两位裁判的认同响应,那么这一得分不仅不能成为有效得分,在裁判的考核系统上他也将受到负面评价。

此外,记分裁判由于连续轮番上场执法,体能消耗精力无法集中等,都可能造成反应下降,判断出现误差。即使该裁判意识到了,也无法改变,只能将错就错。

例如,尽管某裁判认为拳手这次进攻有效,但由于紧张或反应速度下降,按键迟疑甚至按错键,这种情况在比赛中并不新鲜。其结果显而易见。如果这种错误在两位水平相差较大的拳手之间,虽然也不能说公平,但可能不会对双方的胜负产生影响。而对两位水平在伯仲之间的拳手来说,这样的错误其结果可能就是颠覆性的,即结果是反判的,应该获胜的一方输了。

改革后新的计分规则中,去掉了至少3位计分裁判瞬间同时按动同一侧键,该拳手的有效出拳才能被认定有效得分的规定。即在一场比赛中,胜负结果不取决于至少3位计分裁判瞬间同时按动同一侧键而累积的双方得分多少来确定,而是5位计分裁判打分后,取相近的3个比分差为最终结果。

例如,在一场比赛中,5位计分裁判分别为红蓝双方拳手打出了5比6、6比5、8比10、8比9和9比7,那么红方3个相近比分为8分、8分、9分,总分为27分;蓝方3个相近比分为5分、6分、7分,总分为18分。那么这场比赛的胜者将是红方,比分为27比18。

新的计分规定与原来最大的区别是,一位裁判打出的分数是否有效,不再完全依据至少其他两位裁判的认同与否,不需要看其他裁判的“脸色行事”而人为“打追分”,相对更独立。

拳击是一个需要打分的项目,尽管新规则不能完全杜绝人为操纵或作弊的现象,但相比原规则而言,还是对以往某些受利益驱使的裁判作弊或主观性强的打分具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另外,新规则的实行,取消了原来打平后比双方的小分高低论胜负的做法,即根据5位计分裁判实际的打分数高低,取其中至少3个相近的结果而定。

由于新的计分规则不仅在一定程度上避免了以前规则中不合理和不科学的问题,使裁判在判断拳手出拳是否有效方面不必再“顾忌”其他裁判的判断和感受,在某种程度上起到了鼓励双方拳手积极进攻,使比赛更具有观赏性和对抗性的作用。而对以欧洲传统打法为主,讲究阵地战和进攻的波兰队来说,或许从此次与意大利对抗赛中尝到了甜头。

虽然新规则从2011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无论裁判还是拳手都有一个适应熟悉的过程,但从国际拳联技术委员会官员此前进行的试验情况看,还是得到了许多欧美拳击强国的认可,效果是积极的。而最终效果如何,我们还要拭目以待。

(杜文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