赛事安排
比赛分初赛和决赛两个阶段,以单位组队或个人报名的方式进行。
初赛(4月01日至6月20日)
专家对选手提交的视频进行初选,组委会向决赛入围者发出通知。
香港、澳门、台湾及海外选手凭身份证明影印件,报名直接进入决赛。
决赛(7月12日至7月18日)
评委会对选手现场表演进行评选、打分。确定决赛最终名次。
报名资格、组别
□ 声乐比赛
参赛对象
★各艺术院校、师范院校、综合院校的音乐学院、艺术学院,职业院校以及其他院校的音乐专业在校生,经所在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行报名。
★各地中学、小学、幼儿园、少年宫、文化馆、儿童活动中心、老干活动中心、各公办或民办的音乐学校(中心)、合唱团、艺术团的学生,经所在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行报名。
□ 器乐比赛
参赛对象
★各艺术院校、师范院校、综合院校的音乐学院、艺术学院,职业院校以及其他院校的音乐专业在校生,经所在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行报名。
★各地中学、小学、幼儿园、少年宫、文化馆、儿童活动中心、各公办或民办的音乐学校(中心)、民乐团、管弦乐团的学生,经所在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行报名。
□ 舞蹈比赛
参赛对象
★各艺术院校、师范院校、综合院校的舞蹈学院、艺术学院、职业院校、中等专业学校以及其他院校的舞蹈专业在校生,经所在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行报名。
★各地中学、小学、幼儿园、少年宫、文化馆、儿童活动中心、各公办及民办少儿舞蹈学校(中心)或艺术学校、少儿舞蹈团或艺术团的学生,经所在单位推荐或个人自行报名。
比赛评审
聘请国内外音乐学院、艺术学院、舞蹈学院的声乐家、演奏家、舞蹈家组成评委会,负责比赛的评比工作,为确保比赛评审公平、公正、公开,更具权威性,若评委成员与选手来自同一单位或有亲属关系或有师承关系,则该评委主动回避,不可为该选手评分,评委会对各轮比赛的评选结果为最终决定。
奖项及奖学金
说明:1、由中国音乐基金会资助的「学院奖」奖学金均为税前金额,组委会根据国家法律法规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后再发放给获奖者。2、所有奖学金以港元计算,所有奖学金于颁奖仪式上颁发,未能领取者则视为放弃领取奖金、主办方将不作任何形式的补发。
报送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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